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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第二期单元式空调机组框架协议单元式空调机组(包-B1-空调机组)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8/10/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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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第二期单元式空调机组框架协议所需单元式空调机组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1109A/B-2333-13431-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化第二期单元式空调机组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空调机组
1.00
包-B1-空调机组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1月30日、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按照《供应商现场考察评价标准》,现场审查总分不得低于70分。 2.加工、检测设备。投标商具有先进自动化钣金加工设备、换热器生产设备、自动喷涂流水线、空调产品测试中心、焓差实验室等。并提供相关明细。 3.1.投标商提供的空调机应是成熟产品,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表,注明型号、功率等主要参数、用户企业、装置名称、投用时间、用户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2.近三年,每年销售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2015-2017年度连续三年利润不得低于0,提供第三方会计审计报告。 5.注册资金大于等于人民币3000万元(外币以开标日人民币汇率计算)。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100%。流动比率不小于1。 6.近三年提供的同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且尚在违约供应商暂停交易资格的1年处罚期内或终止交易资格3年处罚期内的,以供应资源管理系统的公告和用户提供的书面证明为准。 7.1.投标商必须为直接生产商,不接收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投标商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研发、设计、制造、检测试验、售后服务等工作。 3.投标商需具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表)。 4.取得ISO9000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0月10日8:00时至2018年10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11月01日09:00时前与郭健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许艾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当报价表中的某个规格超出投标商生产许可范围内,投标商不报价。如发生错误报价的情况,则该规格报价属无效报价,不作为签约品种。某个规格如投标商不生产,可以不报价。投标商按报价说明对报价表中所有规格报价。在采用基准价法评标时,当投标商商务投标文件出现缺项时,该规格的商务报价按如下原则计算:当有效报价之和高于所有其它投票商对应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之和时,以该规格对应的其他有效报价中的最高价格作为其该规格评标价格;当有效报价之和低于所有其它投票商对应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之和时,以其他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格作为其该规格评标价格。在采用最低价法评标时, 该规格的商务报价按如下原则计算: 以该规格对应的其他有效报价中的最高价格作为其该规格评标价格。如果投标商的单项投标价格偏离该规格其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价幅度超过50%时,商务分扣0.25分/项,合计不超过5分(商务分满分50分)。。

    21.投标说明:投标说明(请仔细阅读完毕): 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若本标为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名称含“(重招)”两字,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投标人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在投标网站进行第二次招标在线报名(务必先报名,不支付标书费);贵司即处于已付款状态可以直接下载标书。如不能下载请发加盖公章的“确认投标函”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确认投标函内容包括:第一次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招标文件的支付凭证(网上支付截图或电汇底单),第二次拟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日期。若参与第二次招标投标人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系统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4、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 5、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guojw@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务必提供招标编号。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郭健伟
电 话:
0574-27668008 (座机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guojw@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许艾黎
电 话:
021-57941941-86752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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