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对【拓市大连】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综合性能测试平台项目采购
所需综合性能测试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内容:【拓市大连】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综合性能测试平台项目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4.交货期和地点:2024年01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棉花岛路1-1号一重厂区内。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设备国外品牌设备接受代理商投标,国内品牌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资质证明。
6.2 要求投标人唯一报价,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6.3 投标人证明文件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6.4 投标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形。
6.5 投标人需响应于合同约定交货期限完成设备终验收后交付用户,且需提供详细的供货制造进度计划,未提供进度计划视为否决。
6.6 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为必须响应项,不能满足其中1项否决。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0月25日14时至2023年11月0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易派客平台(https://mall.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易派客平台https://mall.epec.com,网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远程开标】1.本次招标为远程招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2.请将标书及电子U盘邮寄到大连市甘井子区辛虹西园54号(中冶商务园B6)李怡雯(收)电话:041186311930。
16.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09:00时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1.本次招标为远程招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2.请将标书及电子U盘邮寄到大连市甘井子区辛虹西园54号(中冶商务园B6)李怡雯(收)电话:041186311930。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09日09:00时前与李怡雯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孙玮锴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 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标书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发票会在支付后开具,并发到投标报名邮箱,请及时关注邮箱自行下载,系统上下载链接有效期3天。
3.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汇款时请选择线下汇款(银行网银、柜台付款),投标人通过银行网银、柜台付款向招标中心收款账号汇款,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等情形,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并做否决处理;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
4.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及U盘。各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U盘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标文件正本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重要的温馨提醒:每次投标前1至2天,请关注网上是否有时间、地点及其它澄清内容,以便更好掌握开标信息。
6.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商务联络人经常主持开标,接听电话不便,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联系,邮件中需注明招标编号、公司名称和具体的问题等信息,会及时得到回复。若不能及时联系到投标咨询人,或可拨打热线电话记录转办:0411-86309210。
8.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在“易派客”中的注册信息,由于该信息有误造成开票、退款出错,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请在技术标书中响应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若出现重大偏离,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平台所有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对于本包特别否决条款中的要求,各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否决,如放在商务标书中视为无效。
10.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并缴纳了标书费,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一定会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提前三天以上发盖章版弃标函至wzliyiw@sinopec.com邮箱,否则对投标信用会有影响。
1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3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所有投标人按照新税率报价。
。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李怡雯
电话:041184576340
电子邮箱:wzliyiw@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孙玮锴
电话:18524451519
电子邮箱:3089714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