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5月29日、镇海炼化采购中心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业绩支持文件必须包含由型式认证机构出具的以往国内项目类似应用的项目设计评估合格文件范本以及对应防火罩图纸,写明所用业绩的应用装置、最终用户名称及所在地区,投产日期、合同日期以及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业主方无法核实的,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2.★卖方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近5年内、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中液态烃同类改造项目的客户销售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作为业绩证明。 3.★卖方提供的防火保护罩及其相关附属设备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且完全满足设计和工艺要求,并对选型的正确性负完全责任;无论何时发现缺项与漏项,卖方必须无偿补足。如有不符引起的设备投运不正常,卖方必须免费予以限时更换。 4.★防火罩必须在阀门整体安装调试结束后进行现场安装,并由厂家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指导并确保安装过程无需动火、无需对现场气路和电路进行任何拆解和更改,保证在线运行状态下完成安装。 5.★防火罩供应商随货提供符合UL1709标准的产品型式认证机构提供的注明有本用户名称、工况和阀门列表的防火罩产品的设计评估合格文件(Design appraisal documents),证明其产品能够满足本项目防火要求。 6.★防火罩证书取得必须是用烃类火实际测试取得证书,不接受加热炉测试证书。 7.★防火罩应满足的当地环境极端温度-10~40.8℃,并以40.8℃作为防火罩设计计算的温升起点温度;防火罩必须提供快速安全检查门,具备通风散热设施,防火保护罩符合UL 1709标准,整体设备能够在1093℃下,抵抗烃类火灾30分钟,内部温度不超过80℃,并提供防火罩设计计算文件。 8.★防火罩证书的认证类别应为阀门执行机构防火的箱式结构(ESDV/Actuator Fire Protection Enclosure System)。 9.★控制阀防火罩需取得劳氏、挪威、美国等国外船级社符合UL1709标准的产品型式认证(Type Approval Certificate),同时提供产品型式认证证书全页(不得删节和遮挡)给采购方审核确认,并确保证书在认证方官网在线可查证。 10.★防火罩(包含安装附件)应具有抗风化、防紫外线、耐冷、耐化学物质和酸性物质侵蚀等特性,且不存在有害物质,完全没有石棉衍生物,防火纤维牌号需与产品型式认证牌号一致,并具有材质非致癌安全检测报告。 11.★防火罩严禁使用类似魔术贴等连接方式。 12.★防火罩必须采用进口品牌,并为完全国外制作的成品(不得采用进口原材料、国内制作),并选择柔性防火罩。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月13日 8:00至2020年1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2月11日 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金钊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无。
19.投标说明:(1)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fengx@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5)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