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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炼化 开工空气加热炉2套【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装置1271】开工空气加热炉2套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2/8/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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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炼化开工空气加热炉2套【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装置1271】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开工空气加热炉2套【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装置1271】(WZ20220921-2101-12136-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工空气加热炉2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开工空气加热炉F-1201A/B
2.00
包1-开工空气加热炉包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己证实应用的成熟设备。投标人近10年(2011年至2020年)至少有1套丙烯腈开工加热炉或催化裂化辅助燃烧室,壳体直径≥2.5米,燃烧器负荷15MW及以上的整体设计、制造和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及配套附件的相关证明,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技术附件、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规格型号参数、性能指标、工况条件、签订日期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7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8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9 投标人承诺:开工加热炉应适合于规定的操作条件,设计和制造寿命不少于20年,连续稳定运行4年。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应在卖方的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井且经验证明在相同的使用场合下使用是可靠的。

    3.1.10 投标人承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1.11 中国国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D 级或以上资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证书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或以上资质)

    3.1.12 投标人(供货商)按分包商清单执行,如选用分包商清单以外的分包商,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并经买方同意。投标人(供货商)不得转包、分包全部或部分。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1日 8:00时至2022年9月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远程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9月2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地 址:
镇海炼化
地 址:
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
邮 编:
315040
邮 编:
315040
联 系 人:
林瑞铮
联 系 人:
郝晨光
电 话:
057486448745
电 话:
0574-27668385
电子邮件:
linrz.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haocg@sinopec.com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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