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型号投标产品:有3家以上的成功应用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备查)。
3.1.7 可视化捕集阱:气相色谱仪厂家独立生产,非OEM产品,快速、无泄漏的过滤器更换,可缩短停机时间,内置的灵敏指示剂可在气体净化过滤器达到饱和吸附量而需要更换时发出提示。
3.1.8 易挥发液体样品预处理装置:为实现全自动、高效、维护方便,易挥发液体样品预处理装置(带观察视窗)须与气相色谱同一品牌;预处理装置具有调压、泄压、 吹扫、过滤、稳流、双层设计透明视窗观察(确保操作安全)等功能,同时预处理装置顶部必须安装有快接的进样口,方便采样钢瓶能够实现垂直快速连接,且易挥发液体样品预处理装置与液体进样阀形成完整回路。(提供带观察视窗的易挥发液体样品预处理装置实物图片及易挥发液体样品预处理装置流程图),易挥发液体样品预处理装置必须为成熟可靠产品,需提供至少2台的合同业绩证明。
3.1.9 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快速翻转进样口,维护进样口无需拆卸螺丝,方便用户操作;压力设定范围为0~100 psi,压力控制精度0.001psi;(需提供证明文件)
3.1.10 柱温箱:最大升温速率:120℃/min以上;配置氢气传感器,具有氢气漏气报警功能,可实时监控泄漏,确保安全使用。(需提供显示“氢气泄漏报警功能”的主机触摸屏界面截图证明)
3.1.11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限: 3.1.12 液体自动进样器:样品瓶位数(不含废液瓶、洗液瓶): ≥16位;交叉污染:≤1×10-5;气相色谱仪厂家独立研发及生产,非OEM或其它自动进样器厂家授权生产。(需提供证明文件)。
3.1.13 主机具备10英寸及以上彩色触摸屏,具备配置局域网能力,可在移动智能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对仪器进行远程控制、操作及数据处理,真正实现远程监控(需提供证明文件)。
3.1.14 峰面积重现性 3.1.15 设备执行方法标准及原理: 一台用于汽油中苯、甲苯含量分析和液化气组成分析(恒温重组分反吹),符合标准SH/T 0713和SH/T 0230-2019; 一台用于轻质石油馏分和产品中烃族组成和苯含量的测定,符合GB/T 30519-2014。重复性、再现性符合上述标准要求。
3.1.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 8:00时至2023年10月2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6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00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0月26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