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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3GA035更新项目激光粒度分析仪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22/8/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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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年8月9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镇海炼化公司激光粒度分析仪【23GA035更新项目】所需激光粒度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811-3835-10594-B1

    2.项目内容:镇海炼化公司激光粒度分析仪【23GA035更新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激光粒度仪\光激励 0-50μm
2.00
包1-包1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1.19卖方应依据3.6供货清单整体供货和提供报价。

    3.1.7 卖方提供激光粒度分析仪必须使用激光测量原理,精度需满足±15mg/m3

    3.1.8 1.16在爆炸危险场所安装的电气设备应根据防爆危险区域划分选用本安型、隔爆型或增安型等防爆型仪表,电气设备防爆形式与危险区域的关系应符合GB 50058标准的规定,电气设备防爆结构应符合GB 3836或IEC 60079系列标准。除非特别说明,设备外壳应为隔爆型Ex d或本安型Ex ia,其他的防爆型式须得到买方的认可。激光粒度分析仪传感器防爆等级应满足ExIICT4及以上,提供分析仪传感器防爆认证。

    3.1.9 1.14卖方提供激光粒度分析仪必须具有在石油化工或相关行业至少2个销售合同,每个合同数量不应少于 2 套激光粒度分析仪,合同签订日期 2018.12.31 之前。 卖方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0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分析仪主机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文件。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8月2日 8:00至2022年8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线上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8月17日 09:00前与肖盈勰(若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联系)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智深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wzxiaoyx@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请使用网上注册的邮箱发送,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操作手册》。7、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易派客保单方式递交,以减少资金占用。如有问题请联系人王经理wzwsy@sinopec.com。8、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肖盈勰(若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联系)
电 话:
0574-27668008
电 子 邮 件:
wzxiaoyx@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李智深
电 话:
13777211630
电 子 邮 件:
lizs.zhlh@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
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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