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所投品牌型号应通过国家认可资质机构的防爆认证,并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3.1.7 在线色谱分析仪分析流路数:1路;色谱柱类型:填充柱;重复性:±1%FS。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产品彩页或官网产品参数截图等)。
3.1.8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型号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类似工况下至少五项在线色谱仪工程业绩,并应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造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9 投标商须为制造商或集成商,集成商视为制造商,须提供所集成此标段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长期(一年以上)授权。投标人需要提供此标段投标产品的生产/集成设备、生产/集成场地照片及人员配置花名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集成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不少于3套集成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人与最终用户或最终用户委托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需明确产品品牌及型号)。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8月12日 8:00至2024年8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8月29日 09:00前与左玮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宋龙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