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3.1.8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如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 AA-级及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9 投标主体接受生产商(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上下级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不接受存在控股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一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商参与投标,投标商须为商标的合法持有人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品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10 投标产品(包含微机保护测控装置)需取得许昌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或电科院(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或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试验验证中心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须依据相关标准,如DL478、GB/T17626等)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标的物静态模拟试验报告、电磁兼容试验报告。
3.1.11 投标产品无B码对时功能的否决;投标产品支持IEC61850通讯协议且有通讯规约试验验证报告,不支持则否决。
3.1.12 投标产品系列业绩:提供2019年9月1日之前的投标产品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三份。 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等信息。
3.1.13 投标商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产品系列的销售总数量不足600台者否决(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等信息。
3.1.14 自定义名称的开入量接口须满足技术要求并有适当预留,不满足否决。
3.1.15 所有微机保护装置应具有在线自动检测功能。装置中任一元(器)件损坏或软件出错时,不应造成保护误动作,且能发出装置异常干接点报警信号。投标提供同系列产品CPU故障、内存出错测试报告(需盖产品生产商公章)。
3.1.16 保护装置在突然送电,突然断电、电源恢复正常过程中保护装置均不应误动作和误发信号,且能发出装置异常干接点报警信号。投标提供同系列产品电源模块故障测试报告(需盖产品生产商公章)。
3.1.17 投标产品须支持IEC61850通讯协议,提供通讯规约试验验证报告。通过此规约,监控主机能读取所有模拟量和数字量实时数据及SOE事件,以及保护软压板、保护定值、故障录波,并能接收后台主机命令修改保护定值及对断路器进行分合闸控制和对时。投标时至少提供一份应用案例说明(包括图片或视频等资料),并附用户有效联系方式。
3.1.18 软件平台必须满足在线升级、遥信自动对点、SOE事件自动触发、保护定值、故障录波等功能或优于技术要求的指标。
3.1.19 微机保护装置具有现场自由编程逻辑功能:开关量输入、过流元件、过压保护元件、低电压保护元件等可通过保护装置所具有的编程函数进行编程,形成新的一些符合石化工业现场需要的控制功能(如备用电源自投,电机再起动等等)。提供三份用户使用了该逻辑编程功能运行三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3.1.20 所选用第三方产品(特指备自投装置、非电量保护装置、PT并列装置)生产商需取得CMMI5及以上认证。(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21 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带★符号,对标注有★符号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表,并做详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图片、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技术文件及偏差表,不提供、不逐项响应的否决。)有1项及以上不满足时否决。
3.1.22 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带▲符号,对标注有▲符号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表,并做详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图片、服务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技术文件及偏差表,不提供、不逐项响应的否决。)有5项及以上不满足时否决。
3.1.2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2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7日 8:00时至2024年6月2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00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7月1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7月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