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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仪征化纤公司300万吨PTA项目VOCs在线监测系统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2/10/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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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化纤公司300万吨PTA项目VOCs在线监测系统-6套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化纤公司300万吨PTA项目VOCs在线监测系统-6套(WZ20221122-3809-15495-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0-0.1% 2% 隔爆型 机柜
1.00
包1-1
2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0-300ppm 2% 隔爆型 机柜
3.00
包1-1
3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0-400ppm 2% 隔爆型 分析小屋
1.00
包1-1
4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0-150mg/m3 2% 隔爆型 分析小屋
1.00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VOCs在线分析仪制造商应书面承诺与集成商共同完成预处理系统的集成设计,并对预处理系统的运行可靠负同等责任。

    3.1.7 VOCs在线分析仪的测量原理必须为气相色谱法,其检测器采用氢火焰离子化型( FID ), 加热系统采用空气浴加热的形式,分析周期≤3分钟。

    3.1.8 投标方必须提供产品的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 CPA;VOCs分析系统必须取得中国环保认证,提供满足HJ1013-2018标准的CCEP证书 及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1.9 VOCs在线分析仪要求整机防爆,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ⅡB H2 T3 Gb/Ex p ⅡB H2 T3 Gb,不接受非防爆分析仪外加正压通风防爆柜形式。卖方必须提供由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或CQST或PCEC 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证书许可产品范围应覆盖投标产品。分析仪的设计应允许正常维护时不打开防爆外壳,通过自身的操作面板进行操作和维护。

    3.1.10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如防爆空调、防爆开关、防爆附件等,必须提供防爆证书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1 投标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书:包括ISO-14001认证证书、GB/T 19001/ISO-9001认证证书、ISO-45001证书。集成商必须提供ISO-14001认证证书、GB/T 19001/ISO-9001认证证书。

    3.1.12 投标方提供的VOCs在线分析仪及成套系统必须整体供货。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其具有的现场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

    3.1.13 投标产品中的VOCs在线分析仪应有在国内外石油化工行业中相同或类似工况下连续运行2年(合同签署日期早于2020年1月)以上,且具备单个合同不少于6套的成功应用业绩,本次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应用业绩的产品型号一致。VOCs在线分析系统的集成商应有石油化工行业不少于2个VOCs分析仪集成业绩。以上均应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包括所用业绩的分析仪类型、分析仪规格型号、最终用户名称、合同日期等或同等有效证明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一经发现业绩虚假,即时废标。

    3.1.14 招标技术文件包括4部分:《129191IN-RQ02-0002 主装置环保分析小屋询价文件》、《129191IN-RQ02-1132 主装置分析柜询价文件》、《182091IN-RQ02-0002 污水处理场环保分析小屋询价文件》、《仪化300万吨PTA项目VOCs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补充说明》。投标方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如有疑义或者技术偏离必须在开标前提出澄清,由业主确认答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3.1.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集成商申请,集成商必须取得VOCs在线分析仪对仪征化纤年产300万吨PTA项目的唯一授权,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 8:00时至2022年11月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1月2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
邮 编:
100020
邮 编:
210002
联 系 人:
蔡曙辉
联 系 人:
张峰
电 话:
0514-83234483
电 话:
025-86482027
电子邮件:
caish.yzhx@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f@sinopec.com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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