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2月28日、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卖方必须严格按照条款5“报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必须提供“条款5”中所要求的报价资料和条款4中“图纸和资料”中所列出额报价要求资料。 3.所提供的齿轮泵应该是已经证实的设计,并且必须具有在2015.01.01-2020..06.30不少于2台类似规格型号的齿轮泵使用2年以上的成功业绩(有合同文件证明),该要求同样适用于驱动机和所有辅助设备。 4. 除得到确认的偏差外,齿轮泵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需满足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5.所提供的齿轮泵应采用机械密封,机械密封及密封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采用PI682最新版本标准。不得采用无密封结构的齿轮泵。 6.制造厂需具备独立的试验设备,所有泵均在制造厂车间进行试验。 7.所报价泵组应满足数据表所规定的工况及相应要求(包括工艺参数、泵型、材质、汽蚀余量、密封冲洗方案等)。 8. 在最小连续稳定流量到最大额定流量范围内,NPSHa’与NPSH3(NPSHr)的差值不得小于1m。 9.隔离液罐(Plan53A reservoir)、密封冷却器(Seal cooler)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按GB150执行。缓冲液罐和隔离液罐的材质至少应为304不锈钢。 10. 密封冷却器的管程和壳程低点应设排凝口,并带有阀门。 11. 供货范围不应低于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提供标明供货范围的P&ID(应以买方所附P&ID为基础完善)和填充完整的买方数据表(本招标技术文件所附的所有数据表)、齿轮泵的性能曲线。 12.对于要求夹套伴热的泵,夹套设计应防止工艺介质泄漏到夹套中。 13. 备品备件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14.质量保证满足齿轮泵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 15.分包商清单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16.所有安装在危险区的变送器类仪表必须按仪表技术条件执行。 17.所有的电气仪表设备必须满足电气仪表防暴区域的划分要求。 18.泵头要求采用进口产品。 19.本招标技术文件中标注“*”项,不允许偏离。 20.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1.允许经销商参与投标,但经销商必须获得厂家对《齿轮泵【镇海基地聚丁烯-1工业示范装置】》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在投标书中授权书复印件为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8月13日8:00时至2020年8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递交,具体请查看“关于电子招投标要求调整的说明”。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3日09:00时。
开标地点:网上递交,具体请查看“关于电子招投标要求调整的说明”。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9月03日09:00时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马天琪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技术打分表的否决项一律不适用本次评标;其它地方出现的否决条款与评标资格审查项有冲突的,以评标资格审查项为准。 2、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
21.投标说明:(1) 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fengx@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2)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4)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fengx@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6)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