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0月30日、中科炼化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接受制造商(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3.投标人连续三年(2015-2017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年资产负债率均高于80%的否决;连续三年无盈利否决。投标人需携带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 9001或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或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1或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5.投标人必须是汽油在线调合优化软件产品的制造商,拥有该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可以对该产品进行定制化开发,以满足买方后期可能存在的业务变化需要,投标人必须提供该软件著作权证书。 6.投标人须承诺: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所有子系统的开发实施、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 7.投标人须承诺:系统验收后的1年质保期内,派驻有三年以上汽油调合系统实施经验的工程师常驻现场免费提供在线近红外模型维护、系统软件日常巡检及突发故障的处理等维保服务。 8.投标人提供的汽油在线调合系统必须在近5年(2014年-2018年)有至少1家国内大型石化企业成功应用业绩,该业绩必须由汽油在线调合优化系统软件与傅立叶变换型在线近红外分析系统两部分组成。提供对应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技术协议、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9.为保证系统验收后能够持续稳定运行,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汽油在线调合优化系统软件维护的能力。必须提供至少1份维保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投标文件须对《汽油调和系统技术询价书》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偏离累计3项或以上者,否决投标;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项时,否决投标。 11.提供技术偏差表,说明报价书与《汽油调和系统技术询价书》的偏差内容,并将所有偏差项在偏差表中注明。技术偏差表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如未在技术偏差表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技术询价书中的全部要求。 1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近红外光谱仪为进口品牌,且是品牌供应商生产和制造的;分析仪的配套设施(如:样品预处理单元、样品回收单元、分析小屋等)可在国内集成,并在集成厂进行组装、测试、出厂验收,投标人应对外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全部责任。 13.投标人须承诺:近红外光谱仪包括的传感器、转换器、分析仪,是原装进口产品,提供当地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采样预处理系统包括的各类管阀件采用swagelock、parker、 hoke、ham-let品牌,流量计、过滤器等采用进口品牌产品;样品回收设施的液位检测仪表、样品返回泵等主要部件为进口品牌产品。 1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红外光谱仪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一年及以上)销售授权书。 15.投标人提供的防爆电子产品必须提供国家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必须为中国国家级的防爆认证机构 CQST、NEPSI和PCEC或IECEx、ATEX等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 16.投标人提供的近红外光谱仪近10年(2009-2018年)在石油化工行业汽油调合设施的使用业绩:1)至少有三家及以上;2)必须有二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经验。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及详细技术参数)。提供的业绩中必须包括仪表位号、用户名称、装置名称、介质名称、分析仪类型、用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及用户成功运行证明。信息不全的业绩将不被认可,虚假业绩将作废标处理。 17.投标文件须对《近红外光谱仪技术询价书》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偏离累计3项或以上者,否决投标;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项时,否决投标。 18.提供技术偏差表,说明报价书与《近红外光谱仪技术询价书》的偏差内容,并将所有偏差项在偏差表中注明。技术偏差表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如未在技术偏差表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技术询价书中的全部要求。 19.提供商务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主要是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 20.提供易派客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6月21日8:00时至2019年6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66号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招标会议室(即石化大院石化路门门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66号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招标会议室(即石化大院石化路门门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7月11日09:00时前与杨立潮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常征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三、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如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中心的同意。3、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四、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1、现场递交的文件共4个包:不加密电子技术文件U盘、不加密电子商务文件U盘(拷贝EXCEL版报价表(如有))、纸质版技术标书一正一副、纸质版商务标书一正一副(含投标保证金)。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与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为同一批次生成。3、投标人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或现场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原则上不建议邮寄投标文件,如需邮寄须提前告知招标联系人邮寄信息。邮寄过程存在未及时送达、破损等造成标书未及时送达开标现场或者拒收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唱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电脑解密(因未及时解密造成的后果自负)。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八、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 九、最高限价:无(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