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5月1日、甲方指定地点(国内)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招标文件发售日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必须包括投标产品),提供在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2.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0万元,不满足否决。 3.提供完成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如负债率大于80%,否决。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4月16日8:00时至2019年4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8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5月08日09:00时前与张先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克宁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入围供应商因任何原因废标或放弃入围资格的,由综合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依次递补。。
21.投标说明:21.1.报名: 21.1.1.电子投标书须使用U-KEY签章和加密。首次参加本平台电子投标的,请尽快购买U-KEY,邮寄在途时间可能会耽误您的投标。(软件下载及使用、购买U-KEY、购买招标文件、在线支付等操作,如有问题,可先在平台网站下载说明文件,仔细阅读,仍不能解决的或情况紧急的,请致电400-8198786咨询)。 21.1.2.标书费必须用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北京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系统自动开票并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21.1.3.保证金必须用公司账户支付,优先在线支付,可以使用网银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本标对应的广发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每个标包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标包点击支付。 21.1.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招标人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1.1.5.保证金缴纳证明,请将交款回执原版复制件(原版是纸质版的扫描打印,纸质版的直接复印)加盖公章或财务印章,与商务标电子版U盘一起密封。交款回执原件自行留底以备核查交款情况。 21.2.制作: 21.2.1.查看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电招平台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招标文件及附件请全部下载。 21.2.2.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是否决条款,否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上2条,投标商应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文件(放在商务标书中无效),证明其满足相关要求。 21.2.3.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21.2.4.需要签字的,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21.2.5.招标文件提供EXCEL清单的,招标物资以该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可能导致扣分或否决投标。在开标现场以U盘形式提交已填写报价的EXCEL表,与商务标电子版放在一个U盘内,以“投标人公司全称”命名。 21.2.6.纸质版投标书,请使用最终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书打印。所有投标文件(纸质、电子、加密、未加密)出现不一致的,以本平台网站收到的加密版投标书为准。 21.2.7.需要澄清招标文件的,请在开标时间前至少5天与招标联系人联系,少于5天的可能不再回复。优先使用电子邮件,其他方式或不能及时回应。邮件标题格式:招标编号+疑问。邮件正文中除了存疑问题描述外,一定要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投标人全称。提供pdf或其他不可编辑版本的,请一并提供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版本。 21.2.8.业绩年限:以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和方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为准。 21.3.投标 21.3.1.请密切关注本平台网站是否有开标时间、地点等变更、澄清内容。 21.3.2.请提前上传电子版投标书。投标商不能做到开标截止前成功上传,影响投标,责任自负。 21.3.3.标书上传后,可自行模拟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21.3.4.投标截止时间已到,加密版电子投标书(技术标、商务标)未能上传,或纸质投标书未能现场递交,投标都将被拒收。纸质版投标书不接受邮寄、只接受现场递交。 21.3.5.建议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与最终上传的加密版标书同时生成的版本),现场解密未成功时用以上传评标。投标被拒时,U盘也将被拒收。 21.3.6.请投标商自备电脑和网络解密投标书。 综合法:最终得分相同的以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排名。未作规定的,商务分得分高的排名优先;商务分相同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优先;注册资金相同的的,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销售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如未提供审计报告视为零)。
22.联系方式: